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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津冀三地首次合作制定政府规章 达成协同立法新共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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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津冀三地首次合作制定政府规章 达成协同立法新共识

京津冀三地首次合作制定政府规章 达成协同立法新共识

6月26日,北京市司法局、天津市司法局、河北省司法厅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京津冀(jīngjīnjì)政府规章立法(lìfǎ)后评估(pínggū)协同工作成效、协同立法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。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了解到,这是(shì)三地(sāndì)首个政府规章协同立法项目,也是三地司法行政机关首次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。

北京(běijīng)司法局:充分发挥立法后评估的“回头看”功能

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马福威就《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的制定背景、主要内容(nèiróng),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(gōngzuò)整体情况(qíngkuàng)等内容进行介绍。

据介绍,《办法》共27条,立足于北京市147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(pínggū)工作(gōngzuò)实践,总结固化成熟工作经验,衔接现行制度机制,从推动常态化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现实需要出发,围绕拓展和(hé)厘清评估范围、构建评估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(géjú)、明确(míngquè)开展评估工作具体要求、强化评估成果多元化运用等(děng)重点问题,系统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“评什么”“谁来评”“怎么评”以及成果“如何用”,充分发挥(chōngfènfāhuī)立法后评估的“回头看”功能,对已实施(shíshī)政府规章的制度措施、执行情况、实施效果等进行“全面体检”,以评估成果为引领,研判规章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(xūqiú),推动及时调整不相适应(bùxiāngshìyìng)的部分(bùfèn),从而切实提升立法质效,推动立法更加符合人民意愿、切合发展实际、适应时代要求。

在制定过程中,京津冀司法厅(局)成立了协同立法工作(gōngzuò)专班,学习分享三地(sāndì)工作经验,就重点问题轮流组织(zǔzhī)会商,开展联合调研,强化工作交流、资源共享、成果互鉴,为京津冀规章立法后评估(pínggū)协同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。

马福威介绍,此次(cǐcì)协同(xiétóng)立法实现了三个“首次(shǒucì)”:一是京津冀首次在制定规章方面开展协同合作,二是三地首次就政府共同行为进行协同立法,三是地方司法行政部门首次就自身职责开展区域协同立法。

下一步,北京市将抓好《办法》的贯彻执行,扎实推进评估工作(gōngzuò)常态化。做好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,切实提高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(shuǐpíng)。积极探索评估协作路径,促进京津冀协同工作不断(bùduàn)走深走实。

天津:推动提高协同立法质量 实现(shíxiàn)“1+1+1>3”的良好效果(liánghǎoxiàoguǒ)

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向军介绍,立法(lìfǎ)后评估是天津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(yīxiàng)工作,对促进规章有效实施,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(zhòngyào)意义。

近年来,按照突出重点、分步推进的(de)原则,天津市司法局共对30余部政府规章进行了(le)立法后评估,为(wèi)《办法》的制定(zhìdìng)打下了良好实践基础。在协同立法工作过程中,天津市司法局系统总结评估工作的“天津经验”,务实高效地促进资料信息、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交流共享(gòngxiǎng),增进调研(diàoyán)组织、草案制定等方面的协同配合,强化立法思路、重点问题和主要制度方面的互助互鉴,推动提高(tígāo)协同立法质量,实现“1+1+1>3”的良好效果。

下(xià)一步,天津市(tiānjīnshì)将以《办法》出台为契机,重点结合即将开展的2025年度(niándù)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(gōngzuò),扎实做好贯彻实施,完整(wánzhěng)、准确、全面(quánmiàn)地做好《办法》的宣传解读,提高评估工作规范化水平,以高质量的后评估促进政府立法质量提升,改进行政执法工作,推进依法行政。同时,加强与北京、河北等省市在评估工作方面的交流,持续推动资源共享和成果互鉴。

河北:实现了“省市共用(gòngyòng)” 同时强化“评清联动”

河北省司法厅一级(yījí)巡视员孟相维在(zài)会上介绍,《办法》实现了“省市共用”,适用范围涵盖省市两级。此部规章(guīzhāng)的出台,将有利于提高立法工作质量,为省市两级政府科学立法提供立法遵循。同时强化“评清联动”。坚持立法后评估与政府规章清理(qīnglǐ)紧密结合,以评估结果作为规章清理的重要参考。通过立法后评估查找(cházhǎo)规章本身制度(zhìdù)设计的缺陷与不足,检验立法是否达到预期目的,推进规章“立改废”,使政府立法始终处于与全面深化改革、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最佳状态,确保(quèbǎo)实现“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”。还加强(jiāqiáng)“政研互动”。

据介绍,在《办法》制定过程中,河北省认真落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,从《办法》的体例(tǐlì)结构、条款设置到具体表述,各位专家提出很多的真知灼见(zhēnzhīzhuójiàn),为《办法》的修改完善奠定了坚实(jiānshí)的基础。

下一步,河北省将抓好《办法》的(de)宣传解读(jiědú),完善(wánshàn)配套制度,扎实做好贯彻实施,深入推进(tuījìn)依法行政,建设法治(fǎzhì)政府。同时,加强与北京市司法局、天津市司法局的交流,互通工作信息,借鉴经验做法,在规章立法后评估协作方面开展更多探索,为共同推进京津冀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。

文/北京青年报(běijīngqīngniánbào)记者 王浩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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