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
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
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大象(dàxiàng)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李亚东
为进一步深化毗邻地区合作,凝聚公益保护(bǎohù)合力,5月(yuè)7日,范县人民检察院、莘县人民检察院在范县人民检察院三楼(sānlóu)会议室举行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签订仪式。
莘县(shēnxiàn)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(dǎngzǔshūjì)、检察长袁家鹏,党组成员(chéngyuán)、公益诉讼行政办公室主任陈浩;范县(fànxiàn)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鑫蕊,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梅涛,检委会专职委员、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亚东及民事、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吴福敬等双方领导(lǐngdǎo)及业务骨干出席仪式,共商协作大计。
该机制(jīzhì)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工作目标(mùbiāo)、重点领域等,并围绕信息(xìnxī)共享、调查取证协作、案件协同参与、联络通报等方面建立相关协作机制,致力于推动(tuīdòng)形成“资源共享、线索共商、治理共促”的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新格局。
签订仪式后,双方开展座谈交流,袁家鹏检察长分享了该院(gāiyuàn)在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(réncáipéiyǎng)、跨区域协作机制推进落实(luòshí)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。同时,双方就公益诉讼跨区域线索发现、行政检察监督等多项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(gōutōng)与交流互鉴。
此次协作机制的(de)签订(qiāndìng),既是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深化,也是在新的合作起点上的探索和推进。双方一致表示,将依托该机制继续拓宽协作领域,延伸办案效果,凝聚公益保护合力,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(shēnrù)发展注入强大活力(huólì)。

大象(dàxiàng)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李亚东
为进一步深化毗邻地区合作,凝聚公益保护(bǎohù)合力,5月(yuè)7日,范县人民检察院、莘县人民检察院在范县人民检察院三楼(sānlóu)会议室举行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签订仪式。

莘县(shēnxiàn)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(dǎngzǔshūjì)、检察长袁家鹏,党组成员(chéngyuán)、公益诉讼行政办公室主任陈浩;范县(fànxiàn)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鑫蕊,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梅涛,检委会专职委员、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亚东及民事、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吴福敬等双方领导(lǐngdǎo)及业务骨干出席仪式,共商协作大计。
该机制(jīzhì)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工作目标(mùbiāo)、重点领域等,并围绕信息(xìnxī)共享、调查取证协作、案件协同参与、联络通报等方面建立相关协作机制,致力于推动(tuīdòng)形成“资源共享、线索共商、治理共促”的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新格局。

签订仪式后,双方开展座谈交流,袁家鹏检察长分享了该院(gāiyuàn)在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(réncáipéiyǎng)、跨区域协作机制推进落实(luòshí)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。同时,双方就公益诉讼跨区域线索发现、行政检察监督等多项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(gōutōng)与交流互鉴。
此次协作机制的(de)签订(qiāndìng),既是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深化,也是在新的合作起点上的探索和推进。双方一致表示,将依托该机制继续拓宽协作领域,延伸办案效果,凝聚公益保护合力,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(shēnrù)发展注入强大活力(huólì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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